吊籃的使用普及率很快,從開始的無人問津到現在成為必不可少的輔助施工設備,可以說實現了一個飛躍的改變。一般在收到貨之后都是需要需要對電動吊籃進行安裝的的,我們之前有為大家介紹過安裝的流程,其實在安裝過程中的操作也是要符合標準的,這也會關系到吊籃的安全問題。
從基本結構來看吊籃主要分為懸吊平臺、鋼絲繩、懸掛機構三個部分。懸掛機構前端懸臂,后部配重克服前端的傾覆力矩。鋼絲繩掛在懸掛機構上,鋼絲繩分工作繩和安全繩。提升機分為電動和手動,一般情況下是電動爬升式,鋼絲繩在提升機內盤繞一圈,提升機與平臺連接,提升機帶著平臺沿鋼絲繩上下爬升。安全鎖在工作繩斷繩時將懸吊平臺鎖止在安全繩上。
懸掛機構的結構安全及檢驗要求:
1.懸掛機構施加于建筑物頂面或構筑物上的作用力均應符合建筑結構的承載要求。當懸掛機構的載荷由屋面預埋件承受時,其預埋件的安全系數不應小于30。
2.高處作業吊籃懸掛機構的抗傾覆力矩與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可通過試驗驗證,在地面將懸掛機構安裝好,懸吊平臺與懸掛機構連接好,平臺內放置2倍額載及平臺重量之和,內置平臺重量應靠近平臺兩端。如懸掛機構后端離地,則抗傾覆力矩未達到標準要求。
懸吊平臺安全結構及檢驗要求:
懸吊平臺安全結構及檢驗要求:
1.懸吊平臺上應醒目地注明額定載重量及設置緊急狀態下切斷主電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鈕,該電路獨立于各控制電路。急停按鈕為紅色,并有明顯的“急停”標記,不能自動復位。電氣系統必須設置過熱、短路、漏電保護等裝置。
2.吊籃主要結構件由于腐蝕、磨損等原因腐蝕深度達到原構件厚度的10%時,則應予以報廢。
3.安全鎖在鎖繩狀態下應不能自動復位。承受靜力試驗載荷時,靜置10min,不得有任何滑移現象。安全鎖與懸吊平臺應連接可靠,其連接強度不應小于2倍的允許沖擊力。
4.安全鎖的型式分擺臂防傾斜式、離心限速式。擺臂式防傾斜安全鎖,懸吊平臺工作時縱向傾斜角度不大于8°時,能自動鎖住并停止運行;離心觸發式安全鎖,懸吊平臺運行速度達到30m/min安全鎖鎖繩速度時,即能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
5.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6.吊籃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吊籃承受2倍的均布額定載重量時,不得出現焊縫裂紋、螺栓鉚釘松動和結構件破壞等現象。懸吊平臺四周應裝有固定式的安全護欄,護欄應設有腹桿,工作面的護欄高度不應低于0.8 m,其余部位則不應低于1. 1 m,護欄應能承受1 000 N的水平集中載荷。懸吊平臺內工作寬度不應小于0.4 m ,并應設置防滑底板,底板排水孔直徑為10 mm. 懸吊平臺底部四周應設有高度不小于150 mm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大于5 mm. 懸吊平臺在工作中的縱向傾斜角度不應大于80,吊平臺應設有靠墻輪或導向裝置或緩沖裝置。
鋼絲繩的安全要求:
吊籃宜選用高強度、鍍鋅、柔度好的鋼絲繩,其安全系數不應小于9。鋼絲繩繩端的固定應不少于3個卡子;工作鋼絲繩的直徑應不應小于6 mm,安全鋼絲繩宜選用與工作鋼絲繩相同的型號、規格,在正常運行時,安全鋼絲繩應處于懸垂狀態。安全鋼絲繩必須獨立于工作鋼絲繩另行懸掛。吊籃必須保證有4根鋼絲繩,2根工作繩、2根安全繩,而且鋼絲繩具有足夠的長度。鋼絲繩下端有重錘。鋼絲繩表面不能有斷絲。
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和教育,身體健康無恐高癥,合格者方可上崗。每天工作前應檢查懸吊平臺、鋼絲繩、懸掛機構等是否安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配置獨立于懸吊平臺的安全繩和安全帶及安全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2.使用電動爬升式高處作業吊籃,該產品的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省安監總站的工業產品備案證必須齊全。
3.吊籃在風速大于8.3m/s(相當于5級風力)時,應停止施工。每天工作完畢或遇大風惡劣天氣應將吊籃放回地面,嚴禁半空停放。
4.使用離心觸發式安全鎖的高層外墻裝修吊籃在空中停留作業時,應將安全鎖鎖定在安全繩上;空中啟動高層外墻裝修吊籃時,應先將高層外墻裝修吊籃提升使安全繩松弛后再開啟安全鎖。不得在安全繩受力時強行扳動安全鎖開啟手柄;不得將安全鎖開啟手柄固定于開啟位置。
在全部安裝完畢后一定要注意再檢查,以防有安裝錯誤或者安裝不到位的地方,以防安全隱患帶來不必要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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